|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招商引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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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3 10:54 文章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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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政发〔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朔州经济开发区:
为了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招商引资非煤电落地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一、2007年度,全市99个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非煤电落地项目,共计到位资金58.82亿元。按落地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3‰计算,市政府决定对引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共计1764.73万元。
二、市财政局依据《朔州市2007年招商引资非煤电落地项目到位资金及奖金分配表》(附后),将各县、区和朔州经济开发区奖金发放到县、区和朔州经济开发区,将市直有关单位奖金发放到市商务局。
三、各县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及市商务局可参照《朔州市2007年招商引资非煤电落地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通报》,对有功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
附件:朔州市2007年招商引资非煤电落地项目到位资金及奖励分配表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朔州市2007年招商引资非煤电落地项目到位资金及奖金分配表
县 (区) 资金到位项目数 到位资金(亿元) 按3‰计算(万元)
朔城区 18 9.13 274.02
平鲁区 12 7.03 210.93
山阴县 17 6.72 201.56
怀仁县 12 11.37 341.13
应 县 15 9.81 294.26
右玉县 15 10.18 305.43
开发区 4 2.11 63.30
市 直 6 2.47 74.10
合 计 99 58.82 1764.73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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