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组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督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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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21 16:09 文章来源:朔州整规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整规领导组办公室于“五一”节前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朔整规办发[2007]2号),按照通知要求,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市政府要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检查,
现将督查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市督查组由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骨干人员组成,由市整规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届时邀请市新闻单位参力口。
二、督查内容
(一)《国务院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国办发[2007]27号、《朔州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朔整规发[2007)1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国务院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国办发[2007]2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10号、《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朔政发[2007]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县(区)今年以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整治以及“五一”前后开展的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四)各县(区)蔬菜基地、畜禽屠宰场(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型购物场所、超市、餐饮门店、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酒类流通、成品油、农贸、盐业、农副产品批发等专项市场整治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当地整规领导组和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会议纪要,文件等资料;
(二)根据各县(区)的实际和特点,随机抽查5—10个企业,1—2个集贸市场,2-3个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并将督查结果填写《督查记录卡》;督查整改情况由各县(区)整规领导组办公室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市整规办。
(三)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与当地整规领导组交换意见;
(四)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以书面报告报市整规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政府汇报。(各督查组的督查记录卡留存联,以及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汇报材料于督查工作结束后报市整规办1份存档)。
四、督查时间: 5月29日一31日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