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州市商务系统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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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1 15:08 文章来源:朔州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市委、市政府“迎奥运塑形象,讲文明促和谐”的总体安排,市商务系统决定在市区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和迎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和谐程度、塑造朔州良好形象为目的,在全市流通服务领域树立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行业形象,树立敬业爱岗、遵纪守法的职工形象。为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共铸诚信朔州,推进和谐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打造“文明诚信市场”。市区确定一条街,两个市场作为试点,以落实商务部门流通领域监管职能为出发点,通过企业公开承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律制度和对企业信用公示、行政执法的监督制度相结合,形成规范的商业经营行为和良好的放心购物环境。具体要求为:
1、设立街区、市场消费者申(投)诉点(站)。 “购物放心一条街”或“文明诚信市场”必须设立一至两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并开设申(投)诉举报信箱.
2、设立街区、市场布告栏。“购物放心一条街”或“文明诚信市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布告栏,对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给予曝光,对守法企业予以表扬,并利用布告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警示、购物指南等知识,以方便企业和消费者。
3、引导企业承诺。对“购物放心一条街”或“文明诚信市场”内的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宣传动员工作,由重点企业领头向社会作出承诺——不售假、不欺诈、公平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引导企业就违规行为作出自我纠正、及时赔偿的承诺,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力。
4、与企业签订责任书。与“购物放心一条街”或“文明诚信市场”内的所有企业和经营者签订《企业自律和行政监督责任书》,明确经营者的自律责任和行政部门的监督责任。
5、建立巡查制度。将维护“购物放心街”和“文明诚信市场”经营秩序作为商务部门综合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巡查组,对街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注意保存有关记录作为企业信誉档案重要来源。
6、建立信誉档案。要对从申(投)诉、举报、自查等各种渠道反映的“购物放心一条街”或“文明诚信市场”内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整理,输入电脑,建立每户企业的信誉档案,并定出分级标准作为企业信誉的主要部分。
7、引导企业自律。要从注册登记、商标、广告、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竞争等各方面,建立企业自律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使企业有能力识别和纠正违法经营行为。“购物放心一条街”或“文明诚信市场”内各企业首先要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商品的进货、入库、上柜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相关的审核、检查和资料存档制度;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质价相符、收费合理,不短尺少秤。其次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及失效、变质商品,无标识不符规定、虚假广告、虚假让利等欺诈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广告要求清楚明白,赠送商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最后要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遵守国家“三包”规定,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不推、不拖、不刁难
8、定期公示曝光。要建立规范的公示曝光制度,以企业信誉档案为依据,定期对“购物放心一条街”或“文明诚信市场”内的企业进行公示曝光,倡导守法经营,鞭挞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选诚信企业、诚信商店、诚信企业家。评选活动将遵循自愿、无偿、公开、公正的原则。只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均可自愿提出申请,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程序科学合理。评选活动以政府引导为主,要以规范的制度,严格评选标准及程序。在评选过程中,既要坚持评审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评审质量,又要严格按申报、初审、征询、验收 4个既定环节操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使评选结果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增强企业的信誉度,提高评选的含金量。凡被评为“诚信企业”、“诚信商店”统一授予牌匾,评为“诚信企业家”者,统一发放证书。本次评选结果将在我市媒体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申报。企业或个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3)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4)当地工商、质监、药监、物价、税务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2、初审。相关部门审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3、征询。对通过初审的企业或个人由《朔州日报》开辟专版刊登专题报道进行公示。同时,将不定期刊出调查表,让顾客自己评出心目中的诚信企业、商店、经营者。
4、验收。相关部门将深入了解调查,听取广大民众的反馈意见,并确定最终结果。
(三)开展“百城万店信用行”活动,推动商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倡导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增强企业以德兴商、以信兴企、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不断完善信用监督、惩戒和激励机制,把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承诺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朔州市商业联合会作用,推进商业企业信用自律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制定行规行约,对会员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强化会员的守信意识;要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参照《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自律分类标准》(试行),在有条件的行业中试点推行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比。
(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培育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可靠、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不断增加“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的规模;动员全民参与评选我市诚信企业、诚信商店、诚信企业家;同时认真总结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的经验,树立起“示范店”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引导全市商贸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9月份,结合“9.20公民道德宣传日”,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一活动标识;大力宣传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表彰“诚信兴商”行业和企业以及在组织“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发布行业诚信状况,揭露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把“诚信兴商宣传月”办成诚信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
四、职责分工
商务部门牵头协调“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流通领域商贸企业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并加强对商业企业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行业自律,诚信经商活动。
税务部门建立完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诚信纳税的激励机制,使诚信纳税成为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基本准则,推进税收诚信机制建设。
工商局、物价局负责维护市区经济秩序、监督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工作。并根据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等方面的信用状况,为不同信用类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即对守信企业建立激励机制;对警示企业建立预警机制;对失信企业建立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企业建立淘汰机制。
质监局、药监局要充分运用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各项行政监管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研究实施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按照企业信誉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促进广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诚实经营、以质取胜。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与促进全社会建立诚信机制联系起来,解决当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诚信问题,惩治失信行为。
五、执行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深入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或联席会制度,形成有统一领导、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计划、有保障措施、有检查落实、有信息机制、有评比表彰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搞好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展其长、齐心协力、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要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推动,共同参与,不断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纠建并举,加强监管。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12365”打假举报质量投诉、“12358”价格举报和“12366”税务热线电话网络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对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开展活动的新情况新进展,总结推广示范店加强诚信建设、开展优质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刊播对活动进行有益探索的理论文章,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反映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扩大活动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商业诚信承诺宣言
附件2:朔州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标准
附件3:朔州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标准
附件4:“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诚信企业评定标准
附件1: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商业诚信承诺宣言
诚信是商业企业经营的永恒主题,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商无信不立,业无诚不远。晋商享誉世界之道,就是诚实守信。促进我市商业职业道德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是当代晋商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和现实要求。为此,我们商业企业向社会慎重承诺:
一、企业内部广泛宣传“诚信为本”的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以诚信态度对待合作伙伴、对待顾客。
二、服务为本,顾客至上。积极开展“三优”(优美环境、优质商品、优良服务);“三心”(诚心、称心、放心);“三包”(按规定包换、包退、包修)活动,为消费者提供规范、标准的服务。
三、文明经商,信誉第一。如实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不误导、不欺瞒,营造放心消费的氛围。
四、保证质量,坚决打假。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管理制度,不经营未经QS、3C认证或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商品,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环境舒适,宾至如归。店堂内标志醒目、设备齐全、方便消费、保障安全。
六、严格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七、倡导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不谋求暴利及一切不正当利益。
八、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主动接受政府,行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多方监督,不断改善经营,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附件2:
朔州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标准
1、各商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必须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赔。
2、各商家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实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
3、各商家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4、各商家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顾客购买大件商品,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5、各商家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
6、示范街成立由宣传、商业(贸易)、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以及消协、个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商家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
附件3:
朔州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标准
1、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反对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
4、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新项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
附件4: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诚信企业评定标准
l、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有较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不搞虚假宣传广告或演示。近两年产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抽查合格。
3、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价格公道,计量准确,不存在缺斤少两和欺诈消费者行为。
4、建立健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的修、换、退规定,正确处理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满意程度高。
5、企业内部管理良好,设施齐全,方便购物,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质量投诉案件。
6、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调依法变更、解除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并被评为县区级以上“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7、纳税意识强,未发现有偷、抗、骗等违反税收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帐证健全,及时足额交清税款。
8、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规定取得保管与使用发票,无虚开发票行为。
9、不逃废金融债务,不诈骗、挪用信贷资金,不抽逃资本金,严格履行借贷合同,按时还贷还息。 |